跑马地纸盒藏尸案,是发生于1974年12月17日在香港轰动一时的一宗谋杀案件。当时16岁少女卞玉英在背景嘈吵的地方用电话相约同学到跑马地电车站。翌日,清洁工人林嫂在黄泥涌道街上发现卞玉英的裸尸被藏于电视机包装纸盒内,两个乳头被割去,阴毛被烧焦,处女膜仍完整。
这是香港首宗没有人证,只利用科学鉴证取得部份环境证供而定罪的谋杀案,但所得的环境证供未能完全肯定欧阳炳强有杀人,没有考虑其他的可能性,如269条纤维中有7条与疑凶吻合,其余纤维拥有人亦有机会是杀人凶手,而且案发现场没有死者的指纹,纸盒的掌印,不属于疑凶,疑凶没有杀人动机、处理尸体时间等,嫌犯欧阳炳强从头到尾都强调“我没杀人,我是冤枉的”。胡鸿烈是辩方律师。

